weishan.dalitrace.com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号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2月5日经原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加强对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供食用的鱼类、甲壳类、贝壳类等鲜品及其加工制品。 第三条 凡供食用的水产品(包括鲜售和加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加强各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产品除食品外,还包括食用农产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2018年9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在北京组织国家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国家平台及省级平台项目验收会,会议由总局科技财务司姚泽华处长主持,国家信息化专家朱林将军、原质检总局科技司武津生司长、国家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科技委刘勇主任、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党委书记王连印、原食药总局信息中心洪晓顺主任等10名国内权威专家参加了本次验收会议。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7号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07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11月30日
巍山县公共服务中心 | 承办单位:
运营单位: | 办公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巍山县 | 咨询电话:0872-212911 | 电子邮箱:ser@xtgs.cn
技术支持:大理乡土公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滇ICP备16007895号-2
滇公网安备53290102000528号